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在对利仁科技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利仁科技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北京利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34381829U,法定代表人:宋老亮,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4楼。2022年4月28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3号《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84,443股,并于2022年 08 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历次工商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73,588,888.00元。
本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公司产品按应用方向分为厨房小家电、生活小家电和其他小家电三大品类,其中厨房小家电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类、电烧烤类等多种品类产品。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利仁科技公司制度汇编》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落实责任,控制公司风险,合理保证公司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内部控制建立及完善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利仁科技公司制度汇编》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利仁科技的实际情况。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业务事项。
3、重要性原则
在对经济活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公司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4、制衡性原则
在公司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管控机制。利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奖惩结合、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等控制方法,达到对经济活动进行制衡的目的。
5、适应性原则
随着外部管理环境的变化、公司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适时修订和完善。
6、规范性原则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7、成本效益原则
力求以最小的管理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防止程序过细、控制过度而降低执行效率,增大控制成本;相反,控制不足会达不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内部监督、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质量控制、资金活动、资产管
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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