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7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05.17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34.8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162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与专户开户银行、原保荐
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浙江博菲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 10 月 19 日,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日累计已投入总额
(万元)
1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 27,134.83 22,676.54
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5,995.54
合计 33,134.83 28,672.08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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