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为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
制,进一步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各类舆情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形成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
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处理各类舆情 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组织和协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沟通工
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
息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内容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
音官方账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九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
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
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客观耐心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冷静处理。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积极面对的
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平稳有序,冷静处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避免对抗,以免矛盾激化;
四)系统运作、树立良好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及对外宣传的过程中,应
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塑造公司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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