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羽韬)
泰慕士资讯
2024-04-25 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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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7 次,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仔细审核和客观谨慎思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延期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1、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3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2023 年度没有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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