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57 号万科金融中心 B 座
17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5,955,27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5.9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5,938,1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93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200,4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5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183,3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5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4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48,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48,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48,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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