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您好我在贵公司公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看到这段话“目前德国生物新公司与美国
辉瑞合作研发的疫苗已获欧洲药品管理局建议有条件上市,并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请问这个是否属实?贵公司是否和辉瑞有业务上的合作?麻烦您回答一下,感谢! 【答】
依依股份:您好,您所描述的事件是补充法律意见书内对境外新冠疫情情况的客观陈述,公司与辉瑞并无业务上的合作。感谢关注依依股份!¶¶2022-03-07 17: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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