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盛航股份资讯
2024-05-17 2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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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将4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97.7333万股变更为16,967.533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97.7333万元变更为16,967.5333万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0031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85668787

传真号码:025-85668989

电子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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