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 事 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 事 会......2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32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二节 绩效与履职评价......34
第三节 薪酬与激励......34
第七章 监 事 会......35
第一节 监事......35
第二节 监事会......35
第八章 重大交易决策程序......37
第一节 重大交易......37
第二节 关联交易......4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7
第二节 内部审计......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51
第一节 通知......51
第二节 信息披露......5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4
第十三章 附则......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东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广东省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625737563713M。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67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城 01-11 地块。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78.400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的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实现企业稳步、持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十四条 公司坚持“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经营方针,坚持走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坚持科技创新,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公司价值。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供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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