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4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 249 号文注册,并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获得证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关于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2015]646 号)。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 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
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的品种, 其长期平均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 、 绪 言 ..................................................................... 1
二 、 释 义 ..................................................................... 2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 6
四 、 基 金 托 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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