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等主体共同对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其中公司拟增加认缴出资7,40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对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2亿元变更为2.74亿元。我们认为:
一、鉴于公司与中信农业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向产业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红
陈超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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