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易的问询函>有关评估事项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下发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 20 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机构,我们已对问询函中的评估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评估情况
问题 8. 重组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中,截至评估基准日,隆平发展报表净
资产账面价值 836,787.42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115,576.00 万元,较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457,246.77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69.46%。资产基础法评估值1,120,245.12万元,评估增值283,457.70万元,增值率 33.87%,主要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本次交易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此外,隆平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卢森堡公司及隆平巴西于 2022 年 9 月收到巴
西税务机关发出的税务评估通知。根据该税务评估通知,巴西税务机关提出,卢森堡公司应根据巴西法律进行源泉扣缴(代扣代缴)资本利得税,该通知要求卢森堡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补缴税金、罚款、拖欠利息总计 8.13 亿雷亚尔,陶氏在巴西的存续主体科迪华巴西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子公司隆平巴西承担连带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请你公司:
(1)结合可比交易案例的评估定价方法和行业惯例,说明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在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对隆平发展的核心资产香港公司采用市场法评估所选取四家上市公司的依据,并以人民币计价列示分析可比上市公司概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可比公司选择的恰当性及相关估值结果的公允
性;
(3)结合行业周期性特征对标的公司历史经营数据的影响、行业未来发展
趋势和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和竞争格局等因素,说明在本次收益法评估中,
预测期销量和销售单价持续增长的依据,以及预测期成本率持续下降的可实现
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相关估值结果的公允性;
(4)说明本次评估未考虑隆平发展税务评估风险的原因,该事项是否对隆
平发展估值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可比交易案例的评估定价方法和行业惯例,说明本次交易采用资产
基础法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可比交易案例的评估定价方法和行业惯例
经查询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农业行业上市公司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的交易案例,相关信息及评估方法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是否属于 标的公司 最终定价评
号 收购方 标的公司 重大资产 是否是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 估方法
重组 外公司
中渔环球海洋食品
有限责任公司、中
中水渔业 国农业发展集团舟 收益法、资
1 (000798) 山远洋渔业有限公 是 否 2022/12/31 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司、中国水产舟山
海洋渔业制品有限
公司
ST 景谷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 是 否 收益法、资 收益法
2 (600265) 公司 2022/10/31 产基础法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 收益法、资
有限公司等 5 家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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