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2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交易对方 住所或通讯地址
1 新余农银隆发投资合伙企业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 21 号新经济大
(有限合伙) 楼 906 室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3、本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8
一、一般术语......8
二、专业术语......10
三、其他......10
重大事项提示...... 1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1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三、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1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15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公
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5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7
重大风险提示......22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22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2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26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26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2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2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33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4
六、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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