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0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此页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名:
林整榕 许成建 陈继胜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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