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闽东电力资讯
2024-07-29 19: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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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 临-2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比选方式,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结合自身投资产品品种期限短、投资频率高的特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按笔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银行出现经营困境或违约等情况导致存款本金无法按时兑付的信用风险;
2、大额存单产品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导致存单收益不如市场预期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笔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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