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债券代码:149109.SZ 债券简称:20越控01
债券代码:149352.SZ 债券简称:21越控01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越控02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越控04
债券代码:149944.SZ 债券简称:22越控01
债券代码:148064.SZ 债券简称:22越控02
债券代码:148097.SZ 债券简称:22越控04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越资01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越资02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越资0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部分中信证券股份
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2024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福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福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0 越控 01”、“21
越控 01”、“21 越控 02”、“21 越控 04”、“22 越控 01”、“22 越控 02”、“22 越控
04”、“23 越资 01”、“23 越资 02”、“23 越资 03”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
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广
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中信证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
一、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与中信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完成剥离相关资产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的交割,并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信证券发行的交易对价 8.10 亿
股 A 股(600030.SH,下同)股份,占中信证券彼时总股本的 6.26%。2021 年以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参与中信证券 A 股配股及 H 股
(06030.HK,下同)供股认购等方式,持续增持中信证券股份。截至 2024 年 10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中信证券 13.25 亿股股份,占
中信证券总股本的 8.94%。其中持有中信证券 A 股 9.31 亿股,占中信证券总股
本的 6.28%;持有中信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