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越秀资本”)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相关意见。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本次拟授予的人员
名单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企业、个人针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资格等相关信息
存在异议的反馈;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份额的议案》《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4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88.34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2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授予登
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越资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356。次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受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6.04 元/股;同时鉴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股票期权 19,244,004 股。公司聘请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相关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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