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致同所 2023 年度开展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业资质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改制,
成为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执业证书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序号为 NO.0014469;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及金融审计业务等资格。
致同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2 家。
二、人力资源配置
致同所为公司审计项目配备了专属工作团队。其中,核心团队成员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金融行业审计经验;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审计服务支持。
对公司开展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明先生,于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并于当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对公司开展审计的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平先生,于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对公司开展审计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童登书先生,于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198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不影响致同所承接或执行公司审计业务。
四、质量管理
致同所构建了一个领导层、质量控制层、业务执行层三位一体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以确保质量控制制度程序设计、培训、执行到位,实现质量管理目标。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的主要质量管控措施如下:
1、项目咨询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独立性管理等事项及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咨询,按时解决了审计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分歧事项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相关分歧、沟通及解决均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控制
致同所对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量复核和质量检查。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治理、相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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