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9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盈米财富")签署的相关销售协
议,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起,本公司旗下的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简称:太平灵活配置;基金代码: 000986)增加盈米财富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盈米财富办理太平灵活配置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相关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
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
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盈米财富有关规定,并与盈
米财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太平灵活配置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
费),盈米财富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 100 元的最
低扣款金额。具体以盈米财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
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为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将在 T 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
查询起始日为 T 2 工作日,投资者可从 T 2 工作日起办理太平灵活配置基金的赎
回业务(在太平灵活配置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
证到盈米财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遵循盈米财富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从 2016 年 9 月 29 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办理太平灵活配置基金(仅限前端
收费模式)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请
以盈米财富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盈米财富的有关公告。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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