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绒:重大诉讼公告
中银绒业资讯
2018-05-16 20:09:24
  • 点赞
  • 3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公告编号:2018-5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涉及民事诉讼情况如下。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涉讼当事人



原告: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鸿丰大厦13至16层。法定代表人:刘延风



被告1: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灵武市羊绒工



业园区中银大道,法定代表人:李林。



被告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灵武生态纺织



园区(灵武市南二环北侧经二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战英杰。



被告3: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灵武生态



纺织园区(灵武市南二环北侧经二路东侧),法定代表人:马生明。



被告4:马生国



2、本案原告诉状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5年6月17日,原告与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银绒业股份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原料公司)签订了编号为Y2015-017-1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以 30000 万元价格受让被告中银绒业股份公司享有的被告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到期贷款债权本金30000万元,被告中银绒业原料公司认可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同日,原告与被告中银绒业原料公司签订了编号为Y2015-017-2号《还款协议》,约定中银绒业原料公司确认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基于中银绒业原料公司与中银绒业股份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所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书》,及原告与中银绒业股份公司所签订的编号为Y2015-017-1号《债权转让协议》,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对原告负有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务;因中银绒业原料公司资金短缺,原告同意给予中银绒业原料公司 24个月的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自编号为Y2015-017-1号《债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债权转让日(即为还款宽限期起始日)起算,具体还款安排为:重组期满第12个月,累计归还本金余额不低于20%,重组期满第18个月,累计归还本金余额不低于30%,剩余部分到期一次性归还,并按日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补偿金比例为6%/年计算,于每自然季末月5日支付。同时,合同还约定,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如未按协议约定偿还任何一期重组债务的,则自逾期日起至中银绒业原料公司清偿该应还未还部分债务之日期间,中银绒业原料公司按未还部分债务每日0.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同时,合同还对担保、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同日,原告分别与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马生国签订了《保证协议》,约定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马生国分别为被告中银绒业原料公司与原告签订的编号为Y2015-017-2号《还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同时,合同还对保证范围、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债权转让价款。



2017年5月12日,原告与被告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中银绒



业股份公司三方签订了编号为 Y2017-039-1 号《补充协议》,约定将



Y2015-017-2号《还款合同》的还款宽限期截至日变更为2017年8月



15 日,同时对担保事项进行了相应变更,并分别与被告宁夏中中银



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签订了《保证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上述合同签订后,被告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在偿还贷款本金 9000



万元后,并未依约在还款宽限期届满时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马生国也未依约履行保证义务。截至2018年2月23日,被告中银绒业原料公司累计欠付原告借款本金 210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2996093元、违约金24885000元。



3、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