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ST高升资讯
2018-12-26 17: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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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7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6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号),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刊登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号)。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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