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蓝焰控股资讯
2024-07-02 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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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67,502,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4,475,452.20 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02,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 6 号东楼 19 层 1915


咨询联系人:祁倩

咨询电话:0351-2600968

传真电话:0351-253183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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