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1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退出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的资料,现发表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退出参与投资设立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石水平 李映照 于海涌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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