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2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4号)核准。
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出具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承诺人 主要内容
1、本公司/本人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已经向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
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
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上市公司及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董事、监 3、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事、高级管理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
人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公司/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中已充分履行和将继续充分履行诚信义务。
1、本公司/本人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上市公司控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股东盈峰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控股、实际控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制人何剑锋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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