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对公司业绩
长源电力股友
2024-03-29 13:13:40
来自广东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对公司业绩存在重大风险吗? 【答】长源电力:您好!近期发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中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该办法的出台为公司新能源电站保障性电量提供了保障,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风险。感谢您的关注!¶¶2024-04-01 15:48:12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