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华东医药资讯
2017-05-16 16: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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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4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6,058,208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6,058,2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3.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6,058,20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86,058,208股增至972,116,41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17年5月2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5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3日下午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2017年5月24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



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



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年0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967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868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8日至登



记日:2017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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