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2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3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5华东债”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8日,凡在2017年5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5月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华东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47)至2017年5月19日将期满2年。根据本公司“15华东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华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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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12247;
4、发行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1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7%;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息日为2015年5月19日;
11、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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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17年4月28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公司债进行了2017年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级别由“AA”上调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7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8、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5华东债”的票面利率为4.7%,每手“15华东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7.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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