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5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3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通过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共计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报正文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报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了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8年8月13日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21,5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3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附件: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
序号 姓名 职位
1 刘畋 董事、副总经理
2 辛琦 董事、副总经理
3 孙三友 董事、财务总监
4 罗俊 副总经理
5 梁洁 董事会秘书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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