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设:关于“17中南01”2021年付息公告
ST中南资讯
2021-12-10 16: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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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0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21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 中南 01”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17 中南 01

债券代码:112619.SZ

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7 中南 01”,债券代码
“112619.SZ”)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支付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 中南 01

3、债券代码:112619.SZ

4、债券期限及利率: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50%,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决定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年和第 5 年的票面利率不变

5、发行规模及余额:人民币 10.00 亿元,截至公告日本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6、发行价格: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7 年 12 月 14 日

9、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2022 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18 年 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7 中南 01”票面利率为 7.50%,每张“17 中南 01”(面值 100 元)
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7.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张取得利息为人民币 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张派发利息为 7.50 元。

三、 本次付息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计息期起息日及利率

1、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3、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4、下一计息期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5、下一计息期利率:7.50%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 本次付息办法

本次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付息。

公司已将本次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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