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和《内控评价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开始
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结束,严格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
《内控评价手册》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重点关注 2022 年度内控评价问题和 2023 年日常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点,对每项业务控制点逐一进行现场测评。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
(一)制定内控评价方案
审计监察部牵头制定内控评价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
(二)成立内控评价小组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整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成立内控评价领导组统一领导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
内控评价工作组设三个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策划本组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评价部门、目标、任务、时间安排、责任人等内容,并按计划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三)实施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现场评价
1. 自我评价
2023 年 12 月 18 日-12 月 30 日,公司组织各部门对制度和
流程进行设计和运行的合规性及有效性评价。
2. 独立评价
2024 年 1 月 2 日-1 月 17 日,对照标准控制措施,各小组按
照分工和计划进行现场评价,判断内部控制有无设计缺陷及运行缺陷,并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内控自评缺陷汇总表,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四)评审确认及整改计划提报
2024 年 1 月 18 日-1 月 24 日,内控评价工作组对内控缺陷
认定情况进行统一评审。被评价部门确认内控缺陷后制定整改计划。
(五)编制内控评价报告
2024 年 1 月 25 日-1 月 31 日,审计监察部根据自我评价和
专项评价结果,编制内控评价报告,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经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单位负责人审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 项、一般缺陷 28 项。针对上述缺陷,均已制定整改计划。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权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7.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6%;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营销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全面预算、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营销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
项目、人力资源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制衡机制。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监事会会议,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组织架构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度对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进行调整,涉及数据工程中心、财务与运营管理部、法务与投资管理部、产品规划部、采购中心、制造工程部、安全环保部、客车研究院、市场管理部等部门机构。
2023 年度公司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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