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6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 9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
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 号副楼 203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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