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迪: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凯迪退资讯
2020-09-29 2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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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3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涉及事项(一)2019年财务报表年初数及上年发生数无法确认
贵公司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被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由于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我们也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由此无法确认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和 2018 年度发生额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
贵公司分包的越南升龙 EPC 项目 2018 年已完工并进行了相关决
算,2019 年 4 月 11 日贵公司和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书,约定由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就越南升龙 EPC 项
目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9 年 4 月 16 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就
越南升龙 EPC 项目作出终局裁决,公司根据仲裁结果于 2018 年财务报表增加越南升龙 EPC 项目营业成本 9.21 亿元。由于未能获取必要的文件资料,我们无法判断该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在各期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公司说明】

(一)详细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在省市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允许公司
2019 年年报延迟到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公司坚持认为在各方通
力合作下,可能实现 2019 年标准年报的编制工作。在 2019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一一梳理,就完成 2019 年标准年报编制需各方完成工作形成工作分工清单,明确各方责任及时间点,形成【2020】55 号文,并报送有关各方。公司就该文内容多次通报、催促利益相关方按照【2020】55 号文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多次就【2020】55 号文内容向相关政府机构及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虽公司竭尽全力,但因历史遗留问题过多且其他有关方未能如期完成分工清单内工作,导致公司 2019 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

1、2019 年 4 月 16 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2010 年 12 月
26 日,武汉凯迪电力工程(以下简称“凯迪工程”)与升龙火力发电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业主方)签署《升龙 2*300MW 火力发电厂项目审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升龙 EPC 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为 645,000,000 美元,由凯迪工程总包实施升龙项目审计、采购、土建、施工、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
项目管理等工作。2011 年 12 月 19 日,凯迪工程与凯迪生态签订《合
作协议》,约定:《升龙 EPC 合同》约定的主要设备选型及成套、调试、人员培训及相关管理及咨询工作分包给被申请人完成(该部分工作份额占整个《升龙 EPC 合同》规定工作的 47%)。协议价款为303,150,000 美元,该价款包括项目管理及咨询费、设备及备品备件价款、调试款、人员培训费、税费、商检费、运杂费及汇率风险,是
凯迪生态完成合作协议下全部义务的收入。2015 年 1 月 4 日,凯迪
工程与凯迪生态签订《补充确认函》,约定《合作协议》项下价款按
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作为固定汇率,以人民币
结算。2016 年 5 月 4 日,凯迪工程与凯迪生态签订《合作协议(补
充)》(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增加了有关设备、材料的供货由凯迪生态负责,协议约定的价款(收入)为 112,000,000 美元结算时按人民币结算,汇率为固定汇率 6.4936;由于海外升龙项目业主要求、海关申报、外汇等客观原因,导致凯迪生态实际执行《升龙
项目分包协议》的范围发生变化,分包协议约定由凯迪生态完成的部分事项没有实施,实际由凯迪工程完成。2018 年 7 月,升龙项目业主方出具项目临时验收证书。

2019 年 4 月 7 日,湖北银河会计事务所出具鄂银河核字【2019】
第 002 号《核查报告》,对凯迪工程与凯迪生态《升龙项目分包协议》所涉及的收入、成本构成及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报告》
核查结论如下:“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升龙项目分包协议》
约定金额为 2,695,818,000 元(即和偶同收入);《升龙项目分包协议》项下工作的总合同成本及费用总额为 2,242,771,900 元,其中:设备合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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