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迪: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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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19: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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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9



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受托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召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9:00(含)至2018年12月26日15:00(含)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况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9月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00号),于2011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凯迪债”或“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1.8亿元,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8.50%。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或“阳光凯迪”)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6年11月18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金额2,000元,债券剩余金额为1,179,998,000元。本期债券由民族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1、会议召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召开形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含)至2018年12月26日15:00(含)。



4、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盖章或签字后的表决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0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0日9:00(含)至2018年12月24日17:00(含)之间(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登记资料送达会议指定邮箱,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会议召集人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三、本次会议参会情况



“11凯迪债”债券总张数为11,799,980张,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6,109,024张(100元为一张),代表的本期债券面额总计610,902,400.00元,占本期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51.77%。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由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和两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关于要求发行人尽快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并支付违约金的议



同意票5,840,292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5.60%;反对票0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票268,732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4.40%。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要求发行人提供详细偿债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5,840,292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5.60%;反对票0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票268,732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4.40%。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要求发行人明确后续偿债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的议案》。

同意票5,840,292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5.60%;反对票0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票268,732张,占参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4.40%。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参与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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