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公司提供的《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约12.15亿元,其中银行借款约0.15亿元、发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交易所所有公募、私募债券等)12亿元。上述借款主要系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华西01,债券代码:112367)、“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华西02,债券代码:112389)、“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华西F1,债券代码:118849)等所致。
经核查,2016年1月1日至今累计新增借款金额超过了2015年末净资产的40%,主要系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信建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西村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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