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1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程序及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黄灿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杨士佳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经理、胡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渊、张一弛、胡必亮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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