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关于增加朝阳财富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与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朝阳财富”)签
署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服务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朝阳财富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
经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所有自建 TA 模式的公募
基金参加朝阳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
投资者通过朝阳财富申购本公司旗下自建 TA 模式公募基金,
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朝阳财富活动为
准。 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
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朝阳财富销售的基
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
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朝阳财富官方网站
所示公告为准。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699-1888
公司网址: www.998fund.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
大楼 7 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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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