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关于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四川双马资讯
2016-09-26 15:44:29
  • 16
  • 5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9-27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106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29日、2016年9月30日和2016年10月10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2016年8月19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就拉法基中国所持有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四川双马”)197,913,228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25.92%)的转让事宜签署了《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赛克环”)与拉法基中国及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四川”)就拉法基中国所持有的上市公司98,538,772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2.91%)及拉法基四川所持有的上市公司92,338,203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2.10%)的转让事宜分别签署了《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谐恒源及天津赛克环互为一致行动人,总计收购四川双马50.93%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和谐恒源、天津赛克环将合计持有四川双马50.93%的股权并成为四川双马的控股股东,从而导致和谐恒源、天津赛克环在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其对本公司的全面要约业务(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及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四川双马,涉及要约收购股份为四川双马除本次股权转让中收购人拟受让的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元) (股) 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09 240,697,388 31.53%

若上市公司在本公告出具之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本次股权转让后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而触发。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目的系为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2个自然日(除非收购人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并获得批准),期限自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29日、2016年9月30日和2016年10月10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44

2、申报价格:8.09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四川双马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非限售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确认的预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