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市值管理14条的出台,大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是否会考虑继续增持股份?谢谢
华菱钢铁股友
2024-11-19 10:32:21
来自广东
  • 6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鉴于市值管理14条的出台,大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是否会考虑继续增持股份?谢谢 【答】华菱钢铁: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4年7月-9月,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2%的股份,是坚定对公司发展信心、强化投资者回报、维护上市公司市值的实践行动。湖南钢铁集团作为在公司持股30%~50%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12个月内增持不得超过公司己发行的2%的股份,否则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已按该规定的上限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关注到近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对中证A500指数成份股公司和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加强学习研究,在监管层的指引下,与时俱进,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东回报、资本运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值管理工作。如收到控股股东增持通知,公司将及时
行信息披露义务。¶更新后¶2024-12-05 15:23:39§【答】华菱钢铁: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关注到近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对中证 A500 指数成份股公司和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加强学习研究,在监管层的指引下,与时俱进,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东回报、资本运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值管理工作。如收到控股股东增持通知,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取消¶2024-12-03 16:04:4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