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0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7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为2018年8月31日,要约收购截止日为2018年10月8日,要约收购期限共39个自然日。距离收购期限届满,剩余7个交易日。
3、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9月27日、9月28日、10月8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公告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国美电器向中关村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控股)、林飞燕之外的股东发出了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最多不超过100,616,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6%,要约收购价格为6.20元/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增强对中关村的控制权,不以终止中关村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收购主体: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飞燕
被收购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关村
股票代码:000931
要约收购期限: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0月8日
要约收购范围:除国美控股、林飞燕之外的中关村股东所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要约价格 支付方式 要约收购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 现金
的流通股 000931 6.20 100,616,584 13.36%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100,616,584股时(占中关村股份总数的13.36%),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00,616,584股时(占中关村股份总数的13.36%),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00,616,584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提高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影响力,促进企业长期战略稳定、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中关村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39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9个自然日(即8月31日至10月8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9月27日、9月28日、10月8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55
2、申报价格:6.2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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