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08,608,8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87,327,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9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281,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484,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2,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281,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603,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79,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603,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79,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603,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79,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603,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79,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603,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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