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由公司事业合伙
人委员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潘丽春、边劲飞、何昊、张明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贾利民、益智、黄加宁、王良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其中,王良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黄加宁先生、王良荣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每届任期 3 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其中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各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满 6 年之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丽春,女,生于 1968 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共
浙江省金华市委办干部、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科众合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7 年 10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 CE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丽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3,060,000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5%。潘丽春女士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丽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昊,男,生于 1980 年,博士在读,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具有 AMAC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历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原杭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二室经理,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监、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7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
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22 年 2 月起任公司执
行总裁;2023 年 3 月 13 日起任公司总裁、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458,000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何昊先生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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