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 谢泽敏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16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94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超过 500 人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收入总额 15.78 亿元
情况 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上市公司审计 196 家(含 H 股)
客户家数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涉及主要行业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 2.43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第 8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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