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本项目评估对象:南京金陵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本项目评估范围:南京金陵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大药房”)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账……[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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