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你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大股东发生股权质
【问】董秘你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大股东发生股权质押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两天内进行披露。控股股东凯隆置业股权质押于2020年3月28日到期,根据中登结算查询,截止2020年4月3日,该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而至今天11个自然日,6个工作日,公司都无公告披露相关事项。请问,控股股东是否资金不足,发生违约行为未能回购,请及时进行相关披露,谢谢 【答】嘉凯城: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详情请关注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续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20-04-10 15:36: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