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
华北高速资讯
2017-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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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回复(二)二、本人持有华北高速股份,可以行使现金选择权吗?答:为充分保护华北高速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招商局集团向华北高速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华北高速现金选择权确定的价格为4.49元/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行使现金选择权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一)2017年6月27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华北高速股东;(二)在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华北高速临时股东大会上对第二项全部议案和第五项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三)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持续持有第二条所约定条件投出反对票的华北高速股份;(四)已提交华北高速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华北高速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股份从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五)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截至11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97 元/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4.49 元/股,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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