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作为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公司聘请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提供内部控制相关咨询服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天化农业 第1页共5页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系2017年成立的子公司,业务尚未大规模开展,暂不纳入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6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7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指引,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2017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7年公司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工作上采取各单位自评和公司内控小组抽查评价的方式,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分别从制度设计和运行两个层面查找缺陷,通过对发现问题和缺陷的梳理、评价,评判重要性,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考核、评价,确保缺陷及时得到整改。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控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表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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