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4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负债规模,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景峰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拟以6,469.28万元的价格向常德常石兴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石兴德”)出售其所拥有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之星”567幢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拟与常石兴德签署《资产出售协议》。
2024年7月2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集团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此外,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公司总裁杨栋先生于《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现任财务负责人马学红女士于《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于前述,鉴于常石兴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石药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出于审慎考虑,认定常石兴德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栋先生、马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常德常石兴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E0FLHBX3
成立日期:202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501-2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常德常兴诚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5%,常德景扬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5%。
资信状况:常石兴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财务数据:常石兴德新成立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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