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下发的《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三】,龙口法院准许申请人福坤家具厂撤回对景峰医药的预重整申请,终结景峰医药预重整程序。同期公司收到债权人彭东钜(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通知》,申请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4年4月22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现将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申请预重整的前期进展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龙口法院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公司被债权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以下简称“福坤家具厂”)申请预重整,龙口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前述公告发布后,公司协助临时管理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公司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依法主动配合龙口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依法主动配合龙口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依法审查已申报债权、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对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龙口法院决定对景峰医药预重整期间延长3个月,即自2024年2月16日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依法主动配合龙口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依法审查已申报债权、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依法推进预重整事项。
二、公司被申请预重整的当前进展
(一)公司被撤回预重整申请的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龙口法院下发的《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三】,龙口法院准许申请人福坤家具厂撤回对景峰医药的预重整申请,终结景峰医药预重整程序。
(二)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申请人送达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通知》,申请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4年4月22日向常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彭东钜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
身份证号:44142319****24****
2、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公司因办公需要在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向福坤家具厂采购了一批家具,金额共计1,880,000元。福坤家具厂已于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完成前述家具的交付并经公司验收,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支付货款。
近日,公司收到《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福坤家具厂将其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彭东钜。截至目前,公司拖欠申请人款项共计1,8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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