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提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景峰医药资讯
2023-12-11 17: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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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1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提示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3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景峰医药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出具《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同意对景峰医药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龙口法院出具《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公告》【(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三】,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8日(含当日)前向景峰医药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可采取现场登记、邮寄登记、线上登记三种申报方式。

具体申报方式、注意事项及申报指引请见景峰医药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因债权申报期间即将届满,摩根士丹利证券特就债权申报事宜再次提醒投资者需在2023年12月18日(含当日)前向景峰医药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目前法院系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是否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将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因此,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景峰医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在预
重整期间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受理日。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摩根士丹利证券提示“16景峰01”持有人在2023年12月18日(含当日)前向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投资者应同时关注发行人公告以获取完整信息。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督促发行人筹措并落实“16景峰01”的偿债资金,及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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