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1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2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信措施变更
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16景峰01”增信措施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增信措施
公司大股东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81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变更增信措施的原因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公司大股东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股票质押给全体债券持有人之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16景峰01”的本息偿付提供增信。
(三)相关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新增信措施的生效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大股东叶湘武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
2022年4月26日,叶湘武所持有公司的1,500万股完成质押登记。
(四)变更后的增信措施
公司大股东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81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大股东叶湘武以其持有的1,500万股发行人股票向“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二、重大减值损失
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发生损失的公告》,2021年1-12月,发行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376.89万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减值损失的发生原因及时间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发行人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重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经过发行人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376.8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 2,004.51
其他应收款 1,838.51
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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