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中拓资讯
2018-03-23 17: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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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0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监事肖太庆因病请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修订后)>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8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13《关于公司2018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14《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一、三、四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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